| 成立之初,由四年級同學挑選培訓,以五、六年級同學為演出主幹。然而面對節奏樂中各式各樣的樂器,使得原本只會彈鋼琴的陳素珠與吳玉露老師,必須利用課餘向專家求教,始能應付教學上的需要。另一方面,儘管樂器不足,但由於兩位指導老師充份利用朝會前、午休、放學後、寒暑假、例假日練習,成立三年之後,民國六十六年至六十八年,草屯國小節奏樂隊已連續三年榮獲台灣區音樂比賽省決賽國小節奏樂組優等第一名。六十六年首次獲優等第一名時,該校家長會並發起舉行二十部花車大遊行,盛況空前。
之後續增至六十五位成員的樂隊陣容,使得樂器再度面臨缺乏。七十七年,陳素珠老師自行無息墊借二十二萬元購買木琴、鐵琴,同時捐贈錄音機、節拍器等設備。然而比賽時需要使用的大木琴、電鐵琴、大木笛等高價樂器,卻仍是必須向台中市篤行國小、忠信國小商借。但也因此辛苦的經營與訓練,演奏曲目已涵蓋古典、西洋、國語、鄉土民謠、歌劇曲等。
成立二十五年以來,該校節奏樂隊連續榮獲二十二次台灣區音樂比賽南投縣初賽及省決賽第一名。七十八年,台灣省立交響樂團所辦理全省音樂教師研習會亦至該校訪問;同時中國電視公司兩度訪問該隊,並在節目中演出;縣運、鎮運、後備軍人運動會、先總統
蔣公誕辰音樂會、獅子會、扶輪社年會中更常擔綱演出。
「節奏樂是整體的表現,任何一個人的不當演出,都會影響大局」著重所有隊員平均素質的訓練,以及對該校樂隊的無私奉獻,民國八十年,陳素珠老師亦以「犧牲假日,訓練節奏樂隊,服務社會,深受好評」事蹟,獲教育廳列入杏壇芬芳錄,為草屯國小節奏樂隊二十五的發展歷程留下最真實的註解。 |